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发布时间2024-08-18 09:53:15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起我国开始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那么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要怎么申报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1】自己办: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2】单位办: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补充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

【3】请人办:纳税人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总结来说,纳税人可通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三种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二、个人申报年度汇算流程

1、准备申请:开启个人所得税软件,顼点陆”常见业务”, 进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是主页寻找“我要办税”,陆"税费申报”,进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对综合所得年总收入额不超过6万人民币的纳税人,进到系统后将见到”简易申报须知”提示,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了解”进到简易申报页面,会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 缴地”、”已缴税额”等;

2、确认信息: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交税额进行查询、确定;

3、递交申请:纳税人对有关信息确定没有问题后,击"递交申请”;

4、申请退税:登陆“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纳税人已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显示已填银行卡的信息。如需新增加,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添加完毕后, 点击"确定”,就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五、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下列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六、办理时间

汇算办理时间为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相关信息。想看更多内容的欢迎登陆。有关于公司未给员工交税等法律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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