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18 09:54:24    

在开办的个人公司,或者是跳了一个小店铺的时候,有税务方面的产生,就需要及时的向税务服务管部门申报税费,没有信息的,要去做本人的信息自主报告,在宁波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宁波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9号

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二、宁波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受理条件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税务机关报告身份信息。

宁波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款是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重大相关条例,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只要是中国公民的或者是港澳园的工作人员,都可以自主的向税务局申报,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做法律咨询。

在线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