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18 09:54:42    

台州市有一些市民年收入很高的,已经是超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有时候公民需要去开具一份自己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记录,有一些市民在这里询问关于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有哪些

受理条件: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二、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设定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一条:从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第二条: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上面是小编关于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有哪些的解答,在台州市办理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是需要符合上面的条件,在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办理,不收取费用。各位市民对于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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