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18 09:55:16    

在我国,企业有纳税的义务,而作为自然人,也要履行纳税的义务,如果是以自然人名义纳税,就要向税务机关自主报告身份信息。那么嘉兴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受理条件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嘉兴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税务机关报告身份信息。

二、嘉兴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的办理流程

1、申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并审查,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反馈,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三、嘉兴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01-01

第三条?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综合以上介绍,嘉兴自然人向税务部门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是有受理条件的,不满足条件税务机关不受理自主报告身份信息的申请,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可以按程序办理。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在线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