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上大部分的自然人都是属于纳税者,再办理一些税务缴纳手续的时候可以直接向税务局申请,而且到时候也可以开具纳税证明,那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流程怎么走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流程怎么走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二、台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01-01
第一条从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第二条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台州地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手续的时候,办理的方法可以是通过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还有相关的软件程序办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