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有一些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个人,想了解一下开具的流程。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那你知道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收费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收费吗
不收费
二、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受理条件
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三、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42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街道杨六堡路18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下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61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67号二楼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13号2号楼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拱墅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春晓路580号钱塘春晓大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办理流程
申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并审查:当场办结窗口业务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反馈:当场办结窗口业务受理岗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综上所述,在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这一项业务是不需要收费的,在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42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最专业的意见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