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18 09:55:58    

纳税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向相关机构扣缴个人所得税之后,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下面的内容,小编就以杭州为例,来具体跟大家说一下,在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有哪些?我们杭州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一、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有哪些?

受理条件: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二、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设定依据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一条从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第二条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杭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受理条件,以上内容仅供杭州的朋友参考。其他地区的朋友,如果想要了解关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法律知识。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可以直接去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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