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民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可以在有关机构开取纳税记录,避免以后因为纳税记录而遭遇或大或小的麻烦,那么绍兴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小编整理了下面内容,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吧。
一、绍兴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
第一条? 从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第二条? 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二、绍兴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三、绍兴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有哪些
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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