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好了,同时人均的收入也在不断的提升,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许多人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记录办理流程并不是很了解,在办理的过程当中不知道该满足什么法律条件,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舟山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舟山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01-01
第一条从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第二条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二、舟山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
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以上就是关于舟山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法律依据是什么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我们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收记录的时候,需要满足以上所提到的法律依据,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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