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人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
工资、薪金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人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收人总额-成本、费用、损失)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人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1.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每次劳务所得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所得额-800)x20%
(2)每次劳务所得超过4000(含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所得额x(1-20%)x20%
(3)每次劳务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所得额x(1-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每次稿酬所得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稿酬所得-800)x20%x(1-30%)
(2)每次稿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稿酬所得x(1-20%)x20%x(1-30%)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所得额-800)x20%
(2)每次所得超过4000(含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所得额x(1-20%)x20%
4.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每次或每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人予扣除费用-修缮费用)x20%
(2)每次或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准予扣除费用-修缮费用)x(I-20%)x20%
允许扣除的修缯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没有扣除完的,可以在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财产的收人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财产原值具体规定为:
(1)有价证券,其原值为买人价以及买人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其原值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其原值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其原值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其原值参照以上方法确定。若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每次收人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人额x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