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年发年终奖的时候,拿年终奖这事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拿得多的很高兴拿得少的也可以很高兴但是没拿到的人可就郁闷了,不过没拿奖的人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拿奖就可以少缴一点个人所得税也挺好的。那么,拿到年终奖的人应该如何缴税呢,其实不同情况下拿到的年终奖有不同的计税缴税方式,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八种。
任职时间不足一年而取得的年终奖
在没有新的补充规定之前,在本单位任职时间不足一年的员工,仍然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一年内任职两个以上单位而取得的年终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77号)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月内取得两个以上单位的年终奖
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员工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计算纳税。
年薪和绩效工资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种名目奖金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雇主为雇员代付全部或部分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8号公告)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多发1元年终奖金可导致所得与税额的不匹配
由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年终奖计算方法是年终奖除12找税率,但速算扣除数只允许减除一次,而不是十二次,由此会造成年终奖金拿得多的员工,可能要比年终奖金拿得少的员工实际到手的税后收入会更少。
员工低价购房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八种年终奖的八种个税计税与缴税方式,虽然不是人人都有奖金拿,虽然拿了奖金还得缴税,但无疑年终奖是一个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式。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其他方面关于缴纳税款的法律咨询,都可以来询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