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员个人所得税是应该交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船员所获得的工资属于这一范畴,因此需要依法纳税。对于船员来说,他们属于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其个人所......大家一起来和小编来了解下。
船员个人所得税是否应该交
船员个人所得税是应该交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船员所获得的工资属于这一范畴,因此需要依法纳税。
对于船员来说,他们属于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其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方式与普通个人所得税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对远洋运输船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船员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在统一扣除一定费用的基础上,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此外,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因此这部分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在税务处理上,船员作为所得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而支付船员工资的单位或个人则作为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扣代缴税款。因此,船员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应由其所在的公司或雇主进行代扣代缴。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远洋船员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外籍个人如果符合居民个人条件,也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或相关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这些优惠政策并不免除船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是对纳税金额进行一定的减免。
总之,船员个人所得税是应该交的,具体的计征方式和优惠政策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船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