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退税的设备再出售应按17%还是4%的税率缴税
发布时间2024-08-19 10:17:22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应当如何缴税呢?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我公司是山东省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购买一台国产设备,已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我公司拟将该设备清理出售。请问,应按17%还是4%的税率缴税?

律师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如果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如果3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没有抵扣进项税额,销售使用过的此类固定资产应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3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已抵扣进项税额,销售使用过的此类固定资产应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根据规定,上述企业购入的国产设备,已超过5年监管期,应按适用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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