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处罚条例
发布时间2024-08-19 10:19:24    

大家都知道,税收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来源,我国对于有偷税漏税行为的,是有严厉的处罚标准的,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偷税漏税处罚条例是如何的呢?逃税罪的立案标准又是如何的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这些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可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偷税漏税处罚条例

偷税行为是违法行为。只要是因为纳税人的原因少缴税款,不论主观客观,一律视为偷税!其刑事责任与偷税数额有关,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由于有些纳税人是在不经意间产生偷税并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数额,而一旦达到此数额补税为时已晚,司法程序已经启动,税务机关已无权过问,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单位犯罪,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主管人员判处刑罚。单位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如未代扣代缴,被查出后个人所得税将由单位承担。

漏税,只有因为税务机关的过失而使纳税人少缴税款才叫漏税。税务机关3年内可以追征;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到10年;偷骗税的追征期是无限的。

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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