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有奖销售活动取得赠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抽奖是否要缴税?下面由小编为你来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网友问题:
昨天在家乐福购物时,满70元参加抽奖活动中,喜得四等奖价值10元的毛巾,但在领取奖品时被告知要交2元税钱。请有关部门回复这样做是否合理,它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文规定: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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