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奖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时间2024-08-19 10:38:05    

旅游奖励作为对个人的一种奖励形式,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在商品营......具体内容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奖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旅游奖励作为对个人的一种奖励形式,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为了奖励业绩突出的营销人员而组织的免费旅游活动,其费用应全额计入营销人员的应税所得,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这部分税款。具体来说:

对企业雇员: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其他人员:如非企业雇员,则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组织员工旅游的费用由单位承担,这部分费用一般不被视为福利费,而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因此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此外,如果旅游费用可以量化到个人身上(如门票、车票等),那么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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