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新二手房个税计算
发布时间2024-08-19 10:58:02    

北京市二手房交易各个税种的详解如下:

1、交易印花税

纳税人:买卖双方

税率:0.05%

征收范围:所有二手房交易

2、房产证印花税

每证5元;属于市局房屋并已取得土地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各5元印花税共计10元;属于贷款客户需支付他项权利证印花5元。

3、契税

纳税人:买方

税率:3%

契税优惠政策:

A.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B.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C.个人购买自用普通商品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D.居民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前后一年内新购各类商品房,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

E.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方缴纳款;

F.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G.对于夫妻离婚,因财产分割涉及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免征契税。

4、营业税

纳税人:卖方

税率:5%

5、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卖方

税率:成交价的1%或差额的20%

优惠政策:

A.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B.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6、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卖方

税率:1%或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

优惠政策: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免征;

B.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以上,免征;满3年未满5年,减半征收;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

C.对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D.对个人之间互换居住住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E.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7、土地出让金

征收对象:再上市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已购公房

纳税人:

买方;

卖方

征收办法:成本价按1560×建筑面积×1%缴纳;优惠价或标准价按1560×建筑面积×6%缴纳

征收范围:已购公房

8、综合地价款

征收对象:再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

纳税人:卖方

税率:成交价的10%

征收范围:再上市交易的5年以上、并以市场价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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