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在哪些情形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屋赠与在哪些情形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包括: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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