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要什么材料

在当今这个网络十分发达的社会,居然还有人不知道,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这是一件令人跟费解的事情。既然说到这里,下面小编就具体跟大家说一下,在金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要什么材料?
一、金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要什么材料?1.纳税人身份证明
2.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二、金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申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并审查:窗口业务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反馈:窗口业务受理岗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
以上是在金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我们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仅供在金华地区办理的朋友参考。其他地区的朋友,如果需要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以直接去咨询相关的问题。其他法律问题,大家也可以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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