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18 09:56:23    

公民在缴纳所得税成为纳税人之前,需要用自己的身份证号来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的,国家的所得税法也是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制定的。那么金华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小编整理了下面相关内容,下面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一、金华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9号

三、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二、金华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受理条件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税务机关报告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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