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现如今我们国家对于税务情况的登记办理也是比较重视的,有许多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压根不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在办理的过程当中不知道该满足什么法律条件,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嘉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在哪办理?
一、嘉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在哪办理
具体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双溪路办税服务厅(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双溪路983号)
办理时间: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
二、嘉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三、嘉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设定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01-01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07-05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进行了修改,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行账号时,使用修改后的《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0-15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以上就是关于嘉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在哪办理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我们在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过程当中,需要来到当地的税务局进行办理,并且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条件,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