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纳税人,我们一定要记得在纳税之后,要及时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有很多朋友,平常可能忙于工作,对于何时可以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并不清楚。下面的内容,小编就具体的说一下,温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什么时间办理?
一、温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什么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温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设定依据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
第一条从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第二条纳税人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三、温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申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并审查:窗口业务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反馈:窗口业务受理岗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以上的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的,温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具体办理时间。其他地区的办理时间,小编就不在这里,详细的给大家做介绍了。如果有需要的朋友,小编建议大家,可以直接去上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