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我们是以自然人的身份缴纳赋税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向税务局进行自主身份报告。但是我们国家对于,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是有一定法律规定的。下面小编就来具体的说一下,绍兴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绍兴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二、绍兴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申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并审查:窗口业务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反馈:窗口业务受理岗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以上就是在绍兴,办理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所需要遵守的法律依据。如果有些朋友,对于小编的解释有看不懂的地方,大家可以直接去上进行咨询。他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和大家一对一进行解答,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在上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