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19 09:22:36    

相信大家对于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受理条件都是有所了解的吧,在办理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条件才可以,有许多人对于存款账户账号的报告处理条件并不是很了解,在办理的过程中也不知道该满足哪些条件,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绍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绍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受理条件有哪些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二、绍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柯桥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华齐路1066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绍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设定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01-01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07-05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进行了修改,现公告如下: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行账号时,使用修改后的《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见附件)。

本公告自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0-15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以上就是关于绍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受理条件有哪些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我们在办理存款账户更改的过程当中,需要满足以上所提到的法律条件才可以,只要是工作日当天都可以来到当地的税务局申请办理,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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