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知道国家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务局有规定各行各业所要缴纳的税款,我们知道缴纳税款是要进行申报的,那么申报期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期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二、个税新标准
从开始按新个税“起征点”进行扣除,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倍率,其计算方式如下:
含税:应纳税额=(含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等扣除项目-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需要换算成含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可以自行申报的,税务局有规定的日期缴纳税款入库的,这点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