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税款抵扣,应在什么时限之内进行扫描认证或勾选认证
发布时间2024-08-19 10:01:18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问题】

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税款抵扣,应在什么时限之内进行扫描认证或勾选认证?

【答案】

自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勾选)、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对于公司取得的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来的认证时限(即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抵扣。

在线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