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偷逃税款的案例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昨天向媒体通报了深圳市**酒店有限公司偷税案的查处结果。至间,**酒店通过设置“内外两套账”、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3411万元。深圳市地税稽查局依法作出了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6494万元的处理决定。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由于该酒店的偷税行为已达到刑法201条规定的偷税罪标准,地税稽查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包括该酒店董事长张*帆、总经理张*雄在内的7名相关责任人被批捕。18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对**酒店及7名相关人员提起公诉。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经税务机关查明,在张*雄、张*帆经营**酒店期间,两人商议用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法偷逃税款。财务人员根据两人的授意,先按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归集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制作报表,形成一套反映酒店真实经营情况的“内账”;然后再从“内账”里抽取一部分原始凭证,再制作一套“外账”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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