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务报酬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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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劳务报酬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不是按月纳税,而是按“次”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就其余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特别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在按前面所说的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如下: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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