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房屋,但是想互换的,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和其他房屋交易一样,互换也是需要缴纳必要的税费的。那么,房产互换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双方均按房屋价值缴纳1%个人所得税,房屋价值高的一方按两套房屋金额差缴纳1%、1.5%、2%不等的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及套数不同缴纳标准不同),按两套房屋面积差交纳4元/平方米服务费(双方各2元/平方米)
房屋互换的以互换后取得所有权时间计算,不满两年出售的,卖方按房屋价值全额缴纳6.6%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买方按房屋价值全额缴纳1%、1.5%、2%不等的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及套数不同缴纳标准不同),按房屋面积交纳4元/平方米服务费(双方各2元/平方米)
房产互换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
(1)使用权房屋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产权人是否同意,如公房互换必须由国家经营出租单位同意办理。其次,超面积或明显收益一方按自愿协商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分清所有权性质。房屋所有权变更一方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到房地产管理单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正常纳税,使用权不折抵价格。使用权需变更一方到该房屋所有权人处申请变更,并需经该所有权人同意才能成交。
(3)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在这里关键是掌握交换价值对等与否。按照我国管理法规,交换产权房屋如经评估审定,价格相等则免交契税。如若交换产权房屋双方价值不等,根据国家有关契税条例,交换双方房屋价值差额,即价值高房屋价格减去价值低房屋价格,应该上交契税及其他有关税收。房地产互换不是简单的户权人或使用人名字的互换,只有掌握了有关法规,才利于互换双方的谈判,使双方能够真正按需各得其房。
房屋互换的以互换后取得所有权时间计算,不满两年出售的,卖方按房屋价值全额缴纳6.6%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买方按房屋价值全额缴纳1%、1.5%、2%不等的契税。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