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知道,签订合同是需要缴纳税收的,工程合同是在承包人与施工包之间签订的合同,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等税收的。那么,工程合同的税率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程合同的税率
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工程款就是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所得。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因此工程款是属于纳税范围的,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营改增的最后三个行业建-安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推出,不排除分行业实施的可能性。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为6%。因此,工程合同的税率包括了以下几项:
1、增值税:按照工程结算款计算增值税,税率是11%。
2、城建税:按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计算缴纳,税率3%。
4、印花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的0.3‰计算缴纳。
二、针对同一工程签订两种合同如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规定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制造的产品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属于细则规定规定的情况,其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所以,工程合同的具体税收,根据税种不同而有所不同。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当到税务局进行税收申报,按时法定的程序缴纳税收。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